- 中标公示
- 城市低保人员信息
- 建设工程更正公告
- 股权冻结信息
- 企业职工拟正常退休人员名单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信息
-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信息
- 民法典讲师团成员信息
-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信息
- 司法所信息
来源部门 | 聊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聊城市中医药管理局) | 数据量 | 87 |
开放属性 | 无条件开放 | 所属行业 |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
发布时间 | 2024-11-18 16:08:45 | 数据更新时间 | 2024-10-30 10:30:57 |
更新频率 | 每年 | 用户评分 | |
部门电话 | 暂无 | 部门邮箱 | 暂无 |
标签 |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 ||
描述 | 处罚类信息 |
英文信息项名 | 中文信息项名 | 数据类型 | 中文描述 |
bxzcfcs | 被行政处罚次数 | 字符串型C | 被行政处罚次数 |
whn | 文号(年) | 字符串型C | 文号(年) |
gdcs | 固定场所 | 字符串型C | 固定场所 |
cfwhhbh | 处罚文号或编号 | 字符串型C | 处罚文号或编号 |
jcxjdID | 经常性监督ID | 字符串型C | 经常性监督ID |
cfjgmc | 处罚机构名称 | 字符串型C | 处罚机构名称 |
whh1 | 文号(号) | 字符串型C | 文号(号) |
qybh | 企业编号 | 字符串型C | 企业编号 |
cjsj | 创建时间 | 日期时间型T | 创建时间 |
fkje | 罚款金额 | 数值型N | 罚款金额 |
cfjgdm | 处罚机构代码 | 字符串型C | 处罚机构代码 |
sjlxfkje | 实际履行罚款金额 | 数值型N | 实际履行罚款金额 |
qyId | 企业Id | 字符串型C | 企业Id |
ajccId | 案件查处Id | 字符串型C | 案件查处Id |
zylbzl1 | 专业类别子类 | 字符串型C | 专业类别子类 |
zxjg | 执行结果 | 字符串型C | 执行结果 |
jydz | 经营地址 | 字符串型C | 经营地址 |
whjgjc | 文号(机构简称) | 字符串型C | 文号(机构简称) |
cflb | 处罚类别 | 字符串型C | 处罚类别 |
zxfs | 执行方式 | 字符串型C | 执行方式 |
whzyjc | 文号(专业简称) | 字符串型C | 文号(专业简称) |
jcfkje | 加处罚款金额 | 数值型N | 加处罚款金额 |
cfcx | 处罚程序 | 字符串型C | 处罚程序 |
shxydm1 | 社会信用代码 | 字符串型C | 社会信用代码 |
zylbzl | 专业类别主类 | 字符串型C | 专业类别主类 |
jarq | 结案日期 | 日期型D | 结案日期 |
xzss | 行政诉讼 | 字符串型C | 行政诉讼 |
wfss | 违法事实 | 字符串型C | 违法事实 |
zzjgdm | 组织机构代码 | 字符串型C | 组织机构代码 |
zcxzcfjdrq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日期型D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mswfsdje | 没收违法所得金额 | 数值型N | 没收违法所得金额 |
bzxzcf | 不作行政处罚 | 字符串型C | 不作行政处罚 |
dwmc | 单位名称 | 字符串型C | 单位名称 |
tz | 听证 | 字符串型C | 听证 |
ajly | 案件来源 | 字符串型C | 案件来源 |
fddbrfzr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字符串型C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sfzjhm | 身份证件号码 | 字符串型C | 身份证件号码 |
xzcfjd1 | 行政处罚决定 | 字符串型C | 行政处罚决定 |
larq | 立案日期 | 日期型D | 立案日期 |
whxzqh | 文号(行政区号) | 字符串型C | 文号(行政区号) |
shxydm | 社会信用代码 | 字符串型C | 社会信用代码 |
xzfy | 行政复议 | 字符串型C | 行政复议 |
被行政处罚次数 | 文号(年) | 固定场所 | 处罚文号或编号 | 经常性监督ID | 处罚机构名称 | 文号(号) | 企业编号 | 创建时间 | 罚款金额 | 处罚机构代码 | 实际履行罚款金额 | 企业Id | 案件查处Id | 专业类别子类 | 执行结果 | 经营地址 | 文号(机构简称) | 处罚类别 | 执行方式 | 文号(专业简称) | 加处罚款金额 | 处罚程序 | 社会信用代码 | 专业类别主类 | 结案日期 | 行政诉讼 | 违法事实 | 组织机构代码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没收违法所得金额 | 不作行政处罚 | 单位名称 | 听证 | 案件来源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身份证件号码 | 行政处罚决定 | 立案日期 | 文号(行政区号) | 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复议 |
---|
rdf格式 | 处罚类信息202411081724.rdf | 文件大小: 158.859KB | 更新时间:2024.11.08 | ||
csv格式 | 处罚类信息202411081724.csv | 文件大小: 46.943KB | 更新时间:2024.11.08 | ||
json格式 | 处罚类信息202411081724.json | 文件大小: 91.2KB | 更新时间:2024.11.08 | ||
xls格式 | 处罚类信息202411081724.xls | 文件大小: 85.5KB | 更新时间:2024.11.08 | ||
rdf格式 | 处罚类信息202407101307.rdf | 文件大小: 158.859KB | 更新时间:2024.07.10 | ||
csv格式 | 处罚类信息202407101307.csv | 文件大小: 46.943KB | 更新时间:2024.07.10 | ||
json格式 | 处罚类信息202407101307.json | 文件大小: 91.2KB | 更新时间:2024.07.10 | ||
xls格式 | 处罚类信息202407101307.xls | 文件大小: 85.5KB | 更新时间:2024.07.10 | ||
rdf格式 | 处罚类信息202312041805.rdf | 文件大小: 158.859KB | 更新时间:2023.12.04 | ||
csv格式 | 处罚类信息202312041805.csv | 文件大小: 46.943KB | 更新时间:2023.12.04 | ||
json格式 | 处罚类信息202312041805.json | 文件大小: 91.2KB | 更新时间:2023.12.04 | ||
xls格式 | 处罚类信息202312041805.xls | 文件大小: 85.5KB | 更新时间:2023.12.04 | ||
rdf格式 | 处罚类信息_0.rdf | 文件大小: 158.859KB | 更新时间:2022.04.01 | ||
csv格式 | 处罚类信息_0.csv | 文件大小: 46.936KB | 更新时间:2022.04.01 | ||
json格式 | 处罚类信息_0.json | 文件大小: 91.192KB | 更新时间:2022.04.01 | ||
xls格式 | 处罚类信息_0.xls | 文件大小: 85KB | 更新时间:2022.04.01 |
(一)数据责任主体拥有数据的所有权。
(二)数据责任主体应保证提供至公共数据开放平台的开放数据的质量和时效性。
(三)数据责任主体依托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广泛收集数据利用主体对公共数据开放的意见与需求,并及时响应。
(四)数据责任主体在接到数据利用主体反馈的有关开放清单和开放数据有疑义或者错误时,应当及时予以校核;确实发现有错误的,应当及时予以更正并反馈。
(五)数据责任主体发现数据利用主体对获取的公共数据出现未授权使用、非法滥用、未经许可的扩散和泄露等行为时,应及时关闭数据使用权限。
(一)本使用许可赋予数据利用主体享有所明确规定的公共开放数据的使用权。对于无条件开放数据,用户可免费、不受歧视获取平台上的数据资源、并且可以自由利用、自由传播与分享;对于有条件开放的数据,应在满足数据使用条件前提下进行使用。
(二)数据利用主体获取公共开放数据的使用权后,应当遵循合法、正当的原则利用公共数据,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方合法权益。
(三)数据利用主体有权对授权使用的公共数据进行开发利用,其依法获得的开发收益受法律保护。
(四)数据利用主体利用公共数据形成数据产品、研究报告、学术论文等成果的,应当在成果中注明数据来源。
(五)数据利用主体应定期向数据责任主体反馈数据利用情况,配合数据责任主体进行数据跟踪管理。
(六)数据利用主体必须依法依规使用公共开放数据,对于有条件开放的数据,未经数据责任主体授权,不得滥用、复制、传播数据。
(七)对于有条件开放的数据,数据利用主体利用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保障公共开放数据安全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对于有条件开放的数据,数据利用主体主体资格发生变化时,应向提供方重新提出使用申请。
(一)违反公共数据开放平台管理制度;
(二)采用非法手段获取公共开放数据;
(三)侵犯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他人合法权益;
(四)超出数据授权使用许可限制的应用场景使用公共开放数据;
(五)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数据授权使用许可的其他行为。
(一)数据责任主体拥有数据的所有权。
(二)数据责任主体应保证提供至公共数据开放平台的开放数据的质量和时效性。
(三)数据责任主体依托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广泛收集数据利用主体对公共数据开放的意见与需求,并及时响应。
(四)数据责任主体在接到数据利用主体反馈的有关开放清单和开放数据有疑义或者错误时,应当及时予以校核;确实发现有错误的,应当及时予以更正并反馈。
(五)数据责任主体发现数据利用主体对获取的公共数据出现未授权使用、非法滥用、未经许可的扩散和泄露等行为时,应及时关闭数据使用权限。
(一)本使用许可赋予数据利用主体享有所明确规定的公共开放数据的使用权。对于无条件开放数据,用户可免费、不受歧视获取平台上的数据资源、并且可以自由利用、自由传播与分享;对于有条件开放的数据,应在满足数据使用条件前提下进行使用。
(二)数据利用主体获取公共开放数据的使用权后,应当遵循合法、正当的原则利用公共数据,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方合法权益。
(三)数据利用主体有权对授权使用的公共数据进行开发利用,其依法获得的开发收益受法律保护。
(四)数据利用主体利用公共数据形成数据产品、研究报告、学术论文等成果的,应当在成果中注明数据来源。
(五)数据利用主体应定期向数据责任主体反馈数据利用情况,配合数据责任主体进行数据跟踪管理。
(六)数据利用主体必须依法依规使用公共开放数据,对于有条件开放的数据,未经数据责任主体授权,不得滥用、复制、传播数据。
(七)对于有条件开放的数据,数据利用主体利用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保障公共开放数据安全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对于有条件开放的数据,数据利用主体主体资格发生变化时,应向提供方重新提出使用申请。
(一)违反公共数据开放平台管理制度;
(二)采用非法手段获取公共开放数据;
(三)侵犯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他人合法权益;
(四)超出数据授权使用许可限制的应用场景使用公共开放数据;
(五)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数据授权使用许可的其他行为。
更新情况
数据价值
数据质量
数据数量
接口稳定性